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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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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精选10篇)

面对突发事件时大家知道应急预案制定怎么写才规范吗?面对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预先制定应急预案是必不可少的。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最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精选篇1)

一.成立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1)成立由园长、后勤分管副园长、保健教师、各年级组长、保安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

(2)按照各自的分工进行工作。

二.日常工作要求

(1)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2)幼儿入园、离园时,保安人员要在大门口巡视,幼儿入园、离园后及时关闭大门,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幼儿园;

(3)幼儿园大门保持上锁关闭状态,有外人进入时,必须查明身份,做好记录后方可入内。

三.事件应急处理:

(1)突发事件当事人立刻通过电话报告园长;

(2)园长、保健教师等相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按照职责进行工作;外来因素造成的突发事件要报告主办单位领导;

(3)如是意外事故,保健教师简单处理后速送医院;如是外来人(www.)员造成的事故,迅速拨打110报警;

(4)紧急疏散幼儿和工作人员到安全地带,确保幼儿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5)在等待救援的同时,严格控制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幼儿园,避免出现混乱状态。

(8)各班教师加强对幼儿的观察,及时发现异常现象。

事故应急处理:

(1)就餐后,当幼儿出现呕吐、腹泻等现象时,带班教师要立即将幼儿送往医院,并向园长汇报;

(2)食堂人员负责保留好饭样及餐具,并送往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验。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3)组织由保健老师、后勤副园长、骨干教师组成的陪护队伍,具体负责陪护事宜;

(4)稳定幼儿情绪,做好家长工作,保证幼儿园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时向主办单位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精选篇2)

一、演练目的:

此次,__宾馆在20__年x月x日开展消防演练,此次消防演练的直接目的在于,让广大宾馆员工能深入意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并能深入了解消防逃生知识,切实树立起消防意识,真正掌握好消防安全知识,并具备自救互救的能力,提高抗击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能有组织、迅速地引导客人安全、快速地疏散,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以及掌握逃生的方法。

二、宾馆消防演练时间与地点:

时间:__

地点:__宾馆

三、演练内容:

(1)火情报警;

(2)灭火器灭火流程;

(3)客房遇到火灾时的安全疏散。

四、组织领导:

__(省略)

五、讲解消防知识及使用灭火器灭火流程:

(1)宾馆员工在主楼停车场,学习消防知识及观看灭火器灭火流程;

(2)由保安部主管进行讲解消防知识及灭火器使用方法;

(3)灭火组在主楼停车场位置生起四堆烟火;

(4)抽调个别员工进行灭火操作;

(5)灭火演练完成,灭火组清理火情现场。

六、演练现场组织:

总指挥:__

现场指挥:__

报警员:__

客房疏散

a组:__负责客人及员工疏散。餐厅疏散

b组:__负责客人及员工疏散。

七、疏散演练步骤:

(1)由宾馆领导宣布消防演练开始。

(2)各部门负责人指挥整理好演练队伍;

(3)__模拟讲解拨打"119"火警电话:"__宾馆向119报告:我宾馆发生火警,请迅速前来抢救,报警人:__";演练地点:主楼客房及二楼餐厅;着火点:主楼三楼疏散组的负责人要稳定客人的情绪,指挥客人及员工保持镇静,按疏散线路有秩序地进行疏散,逃生时要注意用湿毛巾(湿手帕)捂住口鼻,弯着腰撤离火灾现场,注意楼梯靠右边行走不要阻塞消防通道,引导客人及员工疏散到宾馆正门停车场集合;

(4)消防演练完成。

八、提前准备的事项:

(1)灭火组:准备燃油、木块、燃烧的器皿(或铁桶)、灭火器等;

(2)各部门:包括各部门负责人在内各抽调五人参加疏散演练,通知员工疏散线路、方向等各项要求,并准备好毛巾,教育员工,撤离时要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腰从各消防通道靠右边撤离,撤离时不要拥挤,避免踩踏的事件发生;

(3)美工:制作《20__年__黎宾馆消防演练》的横幅,做好摄影记录的准备工作;

(4)工程部:演练当天提前悬挂《20__年__宾馆消防演练》的横幅,待演练结束后拆卸下来;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精选篇3)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事件分级

1.4适用范围

1.5工作原则

1.6应急预案体系

2.组织体系

2.1国家应急组织机构

2.2地方应急组织机构

3.预防与预警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2响应程序

4.3信息报告与处理

4.4分类处置

4.5响应终止

4.6后期处置

5.应急保障

5.1队伍保障

5.2通信保障

5.3资金保障

5.4应急演练

5.5应急培训

6.附则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6.2预案制定与解释

6.3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健全完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和加强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有效应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恢复道路运输正常运行,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关于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建设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暂行规范》《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处理程序》等相关规定。

1.3事件分级

本预案所称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道路运输生产事故等原因引发,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要客运枢纽1运行中断、严重人员伤亡、大量人员需要疏散、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以及由于社会经济异常波动造成重要物资、旅客运输紧张,需要交通运输部门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紧急事件。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按照性质类型、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3.1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

造成或可能造成运行中断48小时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需要多部门协调,人员疏散需要跨省组织。

(2)特别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

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30人以上2死亡或失踪,或100人以上重伤的事故。

(3)重要物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

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全国或者大片区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发区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力组织能力,需要跨省、跨部门协调。

(4)需要由交通运输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边境口岸撤侨等其他突发事件。

以上四种情形,事发区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难以独立处置,需要协调相关省份、相关部门调动运力疏解,提出跨省域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请求。

1.3.2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

造成或可能造成运行中断24小时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需要多部门协调,人员疏散需要跨市组织。

(2)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

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3)重要物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

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省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发区域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力组织能力,需要跨市、跨部门协调。

(4)需要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其他突发事件。

1.3.3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或可能造成大量旅客滞留,事发区域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跨县域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请求的。

(2)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3)发生因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市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紧急安排跨县域道路运输保障的。

(4)需要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其他突发事件。

1.3.4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一般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或可能造成旅客滞留。

(2)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1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3)需要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其他突发事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本预案指导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已有国家专项应急预案明确的危险品道路运输事故应对处置工作,适用其规定。

1.5工作原则

(1)以人民为中心,安全第一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对的预警、预测,以及道路运输事故的善后处置和调查处理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依法应对,预防为主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对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断提高应急科技水平,增强预警预防、应急处置与保障能力,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提高防范意识,做好预案演练、宣传和培训工作,以及有效应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各项保障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事件等级和法定职责,分工合作,共同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结合各地道路运输管理体制,充分发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作用,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保障有力的应急管理体系。

(4)规范有序,协调联动

建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响应程序,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资源共享、互联互动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

1.6应急预案体系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道路运输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交通运输部负责制定、发布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交通运输部制定的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编制、发布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3)道路运输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道路运输企业根据国家及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负责编制并实施企业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所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2.组织体系

道路运输应急组织体系由国家、省、市和县四级组成。

2.1国家应急组织机构

交通运输部协调、指导全国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1.1应急领导小组

交通运输部在启动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时,同步成立交通运输部应对__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机构,由部长或经部长授权的分管部领导担任组长,部安全总监及部办公厅、部政策研究室、部运输服务司、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以下简称安质司)、部应急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部长担任组长时,分管部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协调Ⅰ级(特别重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明确应急工作组的构成,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2)根据国务院要求,或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成立现场工作组,并派往突发事件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根据需要,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联合行动方案。

(4)当突发事件由国务院统一指挥时,按照国务院的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

(5)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2.1.2应急工作组

应急工作组由交通运输部相关司局和单位组成,在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并在应急响应终止时宣布取消。应急工作组成员由各应急工作组组长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提出,报领导小组批准。

(1)综合协调组。由部应急办或部办公厅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与各应急协作部门的沟通联系;保持与各应急工作组的信息沟通及工作协调;搜集、分析和汇总应急工作情况,跟踪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定时向中办信息综合室、国务院总值班室和相关部门报送信息;协助领导小组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以及部领导的有关要求;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应急指挥组。由部运输服务司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参加国务院组织的有关事故调查;组织协调跨省应急队伍调度;协调人员、重要物资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拟定应急运输征用补偿资金补助方案;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通信保障组。由部通信信息中心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应急响应过程中的网络、视频、通信等保障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新闻宣传组。由部政策研究室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对外发布应急信息;负责突发事件的新闻宣传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现场工作组。由部运输服务司、部应急办等有关司局人员及相关专家组成,必要时由部领导带队。按照统一部署,在突发事件现场协助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现场有关情况。

(6)专家组。由道路运输行业及相关行业技术、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负责对应急准备以及应急行动方案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根据需要参加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1.3日常机构

部运输服务司,作为国家道路运输应急日常机构,在交通运输部领导下开展工作,承担有关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日常应急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做好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日常应急管理有关工作。

(2)接收、搜集、整理、分析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及预警信息,向部应急办报送道路运输应急信息。

(3)组织开展Ⅰ级应急响应相关处置工作。

(4)负责组织制修订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指导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6)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2.2地方应急组织机构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参照国家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机构组建模式,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成立应急组织机构,明确相应人员安排和职责分工。

3.预防与预警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结合《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和本预案的要求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工作,重点做好对气象、国土等部门的预警信息以及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搜集、接收、整理和风险分析工作,完善预测预警联动机制,指导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

预警信息来源包括:

(1)气象、地震、国土资源、水利、公安、安监、商务、外交等有关部门的监测和灾害预报预警信息,以及国家重点或者紧急物资道路运输保障需求信息。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相关管理机构有关道路运输延误、中断等监测信息。

(3)其他需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紧急事件信息。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分为国家、省、市、县四级部门响应。每级部门应急响应一般可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

4.1.1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交通运输部启动并实施国家级部门应急响应,事发区域省、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别启动并实施本级部门Ⅰ级应急响应。

4.1.2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事发区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省级部门应急响应。事发区域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别启动并实施本级部门应急响应,且响应级别不应低于上级部门应急响应级别。

4.1.3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事发区域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市级部门应急响应。事发区域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县级部门应急响应,且响应级别不应低于市级部门应急响应级别。

4.1.4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事发区域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县级部门应急响应。

4.2响应程序

4.2.1国家级部门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1)发生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或者接到国务院责成处理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部运输服务司及时核实有关情况,并进行分析研究,第一时间向分管部领导报告有关情况,提出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及成立相关应急工作组的建议。

(2)经分管部领导同意后,报请部长核准。由部长或经部长授权的分管部领导宣布启动交通运输部应对__事件Ⅰ级响应。

(3)同步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明确应急工作组构成;各应急工作组按照职责开展应急工作,并将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有关信息按规定报中办信息综合室、国务院总值班室和相关部门,抄送应急协作部门,通知相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的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4.2.2省市县级部门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本预案,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级部门应急响应级别及程序。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启动实施本级应急响应的同时,应将应急响应情况报送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处理超出本级范围的突发事件,需要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调处置时,应及时提出请求,并按照前款规定及时启动上一级别应急响应。

4.3信息报告与处理

交通运输部按有关规定向中办信息综合室、国务院总值班室及时报送突发事件信息。

交通运输部和应急协作部门建立部际信息快速通报与联动响应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应急日常管理机构名称和联络方式,确定不同类别预警与应急信息的通报部门,建立信息快速沟通渠道,规定各类信息的通报与反馈时限,形成较为完善的突发事件信息快速沟通机制。

交通运输部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完善部省道路运输应急信息报送与联动机制,部运输服务司汇总上报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向可能受影响的省(区、市)通报。

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启动后,事发区域省级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部运输服务司,并按照“零报告”制度,形成定时情况简报,直到应急响应终止;部运输服务司应及时将进展信息汇总形成每日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情况简报,上报领导小组,并抄送部应急办。信息报告内容包括: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发生原因、影响范围和程度、发生势态、受损情况、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成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4.4分类处置

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后,根据事件的不同类别,有效组织采取不同处置措施:

(1)应对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重要物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突发事件,应按照《关于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建设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_〕682号)的规定,指挥调动国家应急保障车队,协调事发区域附近省份应急队伍,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事发区域地方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关省份应急队伍应积极配合,完成人员的疏散及重要物资的运输保障。

(2)应对特别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在做好上述运力组织保障的基础上,还应按照《交通运输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暂行规范》(交应急发〔20_〕238号)的规定,派现场工作组赶赴事故第一现场,指导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同时组织选派相关人员和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

4.5响应终止

4.5.1国家级部门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1)经领导小组会商评估,认为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或国务院有关单位发出宣布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终止或降级的指令时,由部运输服务司商部应急办提出终止Ⅰ级应急响应或降低响应等级建议,报领导小组组长核准。

(2)经报请领导小组组长核准后,终止交通运输部应对__事件Ⅰ级响应,或降级为Ⅱ级响应,同时取消Ⅰ级响应期间成立的领导小组及下设各应急工作组。

4.5.2省市县级部门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级部门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4.6后期处置

4.6.1善后处置

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属地人民政府,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因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需要社会救助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救助。

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民政部门及时组织救灾物资、生活必需品和社会捐赠物品的运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4.6.2总结评估

交通运输部应急响应终止后,部运输服务司及时组织参与开展总结评估工作,客观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成效,深入总结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并报分管部领导。

省市县级部门应急响应终止后,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开展事后总结评估工作,客观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成效,深入总结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并按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上报总结评估材料。

5.应急保障

5.1队伍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平急结合、军民融合”的原则,通过平急转换机制,将道路运输日常生产经营与应急运输相结合,建立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及应急队伍。按照军民融合式发展思路,将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同交通战备工作有机结合。

5.2通信保障

在充分整合现有交通通信信息资源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和完善“统一管理、多网联动、快速响应、处理有效”的道路运输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通信畅通。

5.3资金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落实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所需的各项经费;同时,积极争取各级政府设立应急保障专项基金,并确保专款专用。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有效的监管和评估体系,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及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5.4应急演练

部运输服务司会同部应急办建立应急演练制度,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桌面应急演练,组织应急相关人员、应急联动机构广泛参与。

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所辖区域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应急演练。预案至少每3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应急演练结束后,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演练评估。鼓励委托第三方进行演练评估。

5.5应急培训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应急教育培训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开展应急培训。

6.附则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交通运输部将组织修改完善本预案,更新后报国务院:

(1)预案依据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的;

(3)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4)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进行重大调整的;

(5)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6.2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交通运输部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解释。

6.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精选篇4)

为了确保学生安定的学习、生活环境,从容应对学生宿舍区发生的突发性事件,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学生宿舍突发事件的范围

1、学生宿舍区发生的火灾事故。

2、学生宿舍区发生的爆炸事故。

3、发生地震等自然灾害。

4、发生空袭等战争灾害。

5、恶性事故

6、突发性疾病

7、失窃

8、停水、停电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

1、按照学院(校)党委、行政的部署,学院(校)成立学生宿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吕忠卫

成员:马维孝、张江、杨海波、杨卫平、刘青、施利明、马淑珍

职责:(1)负责学生宿舍突发事件的指挥和领导;

(2)负责学生宿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组织实施;

(3)负责向院(校)领导汇报学生宿舍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

2、学院(校)学生宿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后勤管理处。

主任:马维孝

副主任:张江、杨海波

成员:杨卫平、刘青、施利明、、马淑珍

主要职责:(1)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处理学生宿舍突发事件;

(2)协调学生宿舍突发事件处理的各方面工作;

(3)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收集和整理学生宿舍突发事件的原始资料信息。

三、前期工作

1、宿舍管理科必须经常检查宿舍区的消防设施,确保学生宿舍区消防设施完好,及时发现宿舍区的消防安全隐患。

2、确保学生宿舍区消防通道的畅通,大门钥匙由各宿舍楼值班人员保管;各宿舍楼值班室配备?头一把,哨子一个,确保在第一时间内能打开安全通道。

3、宿舍管理科工作人员能正确使用灭火器和消防器材,能及时吹响紧急哨声。

四、应急处理程序

1、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1)宿舍管理员应在第一时间出现在现场,宿舍值班人员要在第一时间打开所有消防通道门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2)宿舍值班人员在第一时间内吹响紧急哨子,紧急疏散学生,自带灭火器材,现场组织抢救。

(3)宿舍值班人员及时通知宿舍管理员、宿舍管理科科长、后勤管理处处长,并视现场情况在第一时间内报火警119。

(4)宿舍管理科科长、管理人员听到报警后10分钟内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疏散学生,并在15分钟内向学生宿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办公室逐级向学院(校)领导报告。办公室成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救助工作。

(5)如发生人员受伤、烧伤等情况,及时报120救护。

(6)封锁事故现场,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

(7)协助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写出书面事故报告。

2、发生地震、空袭等突发事件

宿舍值班人员在第一时间内吹响紧急哨声,打开所有安全通道门锁,紧急疏散学生至大操场,并在15分钟内向学生宿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办公室逐级向学院领导报告。宿管科、学生管理科、学生所在系部、医务室及学生宿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的有关人员在获知地震、空袭等突发事件发生时,要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救助工作。

3、恶性事故、突发性疾病

当宿舍内发生恶性事故、突发性疾病,有人员伤亡时,寝室长、同宿舍同学、宿舍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学生宿舍管理员和宿管科、学生管理科、学生所在系部、医务室及学生宿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生所在系部根据情况将受伤或患病人员送医院或采取恰当的应急处理措施。

4、失窃

当宿舍内发生失窃现象,寝室长、同宿舍同学首先保护现场,寝室长、宿舍值班人员立即报宿舍管理科、学生所在系部处理,同时向保卫科汇报。保卫科根据失窃情况做出是否向公安机关报案。

5、停水、停电

突然停水、停电后,宿舍值班人员立即报宿舍管理科,迅速查明原因,维修人员及时维修,并将原因向学生解释清楚。

五.各部门联系电话:

(1)学生管理科:5057273

(2)宿舍管理科:5017012(校部)50843(南校区)

(3)保卫科:5018140(校部)5016943(南校区)

(4)火警、匪警:110

(5)急救中心:120

六、本办法由学院(校)学生宿舍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精选篇5)

为了认真扎实做好20__年中考招生考试工作,提高我校考试工作应急处理能力,确保我校中考组织工作万无一失,保障社会的安全与稳定,我校决定建立“20__年中考工作应急处置预案”,方案如下:

一、成立中考工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对本考场的各项备考工作与考试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检查、督促与指导,对本考场考试工作负责。

二、突发事件处理细则

报告程序

突发事件

考场主考

光明新区教育体育科

深圳市招考办

1、试卷运送

学校必须准备三辆车,两辆为运送试卷专用车(其中一辆为警车),一部作为机动车辆,运送试卷的车辆及保密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办理好试卷领取手续,直达指定的保密室,中途不得搭载无关人员。

运送试卷车辆如遇交通事故或车辆堵塞,应立即报告主考,并向上级招生考试部门汇报,并立即调动备用机动车辆到出事点接应试卷。试卷运送途中发生失窃、泄密,保密人员立即报告主考,并向上级考试部门报告,如隐瞒不报的追究保密人员责任。每天考试结束后,保密人员负责把当天试卷安全送回新区保密室,并办理好试卷移交手续。

2、周密部署好考试安全保密

试卷的保存及取送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及要求进行。

(1)保密室必须做到“二锁(柜锁、门锁)、三铁(铁门、铁柜、铁窗)、四防(防盗、防火、防水、防潮)”。

(2)试卷进入保密室后应做好移交手续及登记。试卷在保密室期间,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同时保证至少有两名保密员现场监视。

(3)考试期间,保密室钥匙必须分开由两名保密员掌管,不得单人掌管或移交给他人,如有违反追究保密员责任。

(4)保密员做好试卷、答题卡的交接工作,试卷交接必须做好登记、检查、办理移交手续。交接时,检查试卷密封是否正常。如有异常,须迅速查明原因,并上报主考和市招办。

(5)开考前30分钟(语文、英语开考前40分钟),两名保密员押送试卷到考务办公室,做好试题的的分发工作,同时按规定办理手续,并做好登记。

(6)每天考试结束后,把所有试卷、答题卡全部安全送回新区

保密室,并办理移交手续。

(7)如发生泄密行为或试卷遗失现象,应立即报告主考,并保护现场,防止扩散,同时第一时间向上级考试部门报告。

3、保持交通畅通,防止由于交通原因引发考生大面积迟到

(1)考前40分钟联系考生学校领队

(2)如考生大面积迟到:

①报告主考

②通知所在学校

③迅速联系交通部门

4、做好气候突变的应急措施。

如遇大风雨,保卫人员应指挥送考生的车辆进入校内;考生在离教学楼较近的地点下车,尽量避免被雨淋;总务处要准备10把雨伞,10条毛巾、5套衣服,提供给有需要的考生;由于恶劣天气,造成一楼候考学生过多,则可让考生提前上楼候考,但不得进入试室。

5、保证供电正常

考试期间电工在办公室待命。如遇停电:

①立即联系供电部门启动发电车发电

②如遇听力考试,则立即启用备用直流电源为广播系统继续供电

③报告市招办,请求延时。

6、食堂保证食品安全

①发现部分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学校校医室进行初诊,对于病情严重的患者拨打“120”电话或送医院进行处理。

②迅速向新区教育体育科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③做好所有食物食品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④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⑤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家长和家属的&39;工作。

⑥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7、安全保卫人员加强考场巡查,防止学生之间出现纠纷

安全保卫人员在候考期间、考试结束之后应加强考场巡查,避免学生之间出现吵架、斗殴等影响考生情绪或造成身体伤害的纠纷。发现吵架、打架现象,考场工作人员应及时制止,并通知负责考场安全保卫的干警和学生所属学校的带队老师,并查明原因,妥善处理,避免纠纷进一步恶化。

8、考务突发事件处理

考场中的考务突发事件,严格按照《20__年深圳市中考考务偶发事件处理预案》(附后页)中的处理办法进行。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精选篇6)

1、盗窃:

(1)当保安人员发现有盗窃现象或接到盗窃报案时,立即用对讲机或电话向保安部经理/队长/班长报告现场的具体位置,然后留在被盗现场,或迅速赶往被盗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保护现场,禁止一切人员进出现场。

(2)保安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被盗的具体地点、时间及情况。

(3)保安员到达现场前,案犯已逃离现场时,可用对讲机报告,但不应随意泄露案件的性质。正确的呼叫对讲术语:"队长/班长,请你速到__单位/位置"。

(4)保安队长/班长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调集保安人员对现场进行保护,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

(1)保安队长/班长到达现场立即了解案情及相关资料(询问笔录),根据案情需要作出部置;向当事人或知情人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及逃离方向后,视情况立即组织保安人员去抓获犯罪嫌疑人。

(2)向保安部经理汇报,请示作出进一步工作指示。

(3)保安部经理根据案件损失及影响的大小向公安机关/上级领导报告案情。

2、打架

(1)当保安人员在巡逻中发现打架现象或接到打架报案时,应立即上前制止或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制止,防止该行为的&39;扩大而造成不必要的损伤。同时应向保安班长/队长报告具体位置、已伤的人数、参与打架的人数以及请求支援的范围。

(2)将现场围观人员劝离现场,维护现场的道路交通秩序,保护好现场。

(3)将因打架造成伤亡的人员,视其伤势的轻重送医院抢救。

(4)保安班长/队长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调集现场附近的保安员进行增援,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将当事人带回保安部,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5)向保安部经理汇报,请示作出下一步的工作指示。

(6)保安部经理搜集有关信息后应做好工作安排,处理善后工作,对于事态严重造成人员伤亡的,应立即与公安机关协调有关处理工作,并报告上级领导。

3、抢劫

当保安人员发现有抢劫现象或接到抢劫报案时,立即用对讲机或。

(1)电话向保安部经理/队长/班长报告现场的具体位置,然后迅速前往制止,并对现场进行保护。

(2)如犯罪嫌疑人仍在现场应立即抓捕回保安部,并请事主一起到保安部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3)向事主了解在被抢劫过程中人身是否受到损伤及财物的损失情况,如事主受伤则应视其情况送医院救治。

(4)在追捕犯罪嫌疑人,遇敌众我寡,敌强我弱时,应采取"敌逃我追,敌强我缠,一边追一边联络"的方法,等支援的保安人员或公安人员赶到后一起擒获犯罪嫌疑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伤。

(5)保安部经理/队长/班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调集现场附近的保安员进行增援,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将当事人带回保安部,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6)保安部经理应立即与公安机关协调有关处理工作,并报告上级领导。

4、凶杀

(1)当保安人员发现有凶杀现象或接到凶杀报案时,立即用对讲机或电话向保安部经理/队长/班长报告现场的具体位置,然后迅速前往制止犯罪行为,并对现场进行保护。

(2)封锁现场,在公安人员到达前,坚决禁止任何人员进出现场。

(3)如犯罪嫌疑人仍在现场应立即抓捕回保安部,并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对伤者应立即送往医院救治,在搬抬过程中所走过的路线及碰过的物件,均应进行认真仔细的登记。在公安人员到达时,立即将

(1)登记事项向公安人员报告。

(2)保安部经理/队长/班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调集现场附近的保安员进行增援,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

(3)保安部经理应立即与公安机关协调有关处理工作,并报告上级领导。

5、中毒事件(如煤气、食物中毒等)

(1)当保安人员在巡逻中发现中毒现象或接到中毒事件报告时,立即用对讲机或电话向保安部经理/队长/班长报告现场的具体位置及情况,并留在现场或赶赴现场切断毒源,使毒物不在继续扩散,疏散现场的围观者。

(2)对煤气中毒者,尽快将中毒者撤离现场移到空气通畅处,松开衣扣和腰带,并尽快送往医院抢救。

(3)对其他类别的中毒者,应尽快将中毒者撤离现场,消除口腔异物,维持呼吸通畅,注意保温并立即送往医院抢救。

(4)保安部经理/队长/班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调集现场附近的保安员进行增援,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调查中毒原因,核准毒源是否以切断,防止有毒现象而造成不必要的伤亡。亲自护送中毒者到医院抢救,并将情况通知中毒者家属和向上级领导汇报。

(5)如果中毒事件是属犯罪行为所致,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精选篇7)

一、总则

1、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处置因应用我公司生产销售药品出现的安全突发事件,提高公司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最大程度的.保障人民用药安全,制订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3、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因应用我公司生产销售药品出现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领导机构与有关部门职责

1 、领导机构

成立公司应急领导组

组长:王新民

副组长:郑军、唐要刚、陈树红

成员:贾进余、张艳春、马平凤、徐小燕、王艳春、姜桂琴

2、有关部门职责

营销部负责产生安全突发事件当批次药品的封存和收回,质量保证部负责产生安全突发事件当批次药品的自检和送检,向山西省和忻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山西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报告,负责发生事件当批次药品信息的收集、评价、汇总、报告工作,并配合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完成相应工作。生产管理部负责产生安全突发事件当批次药品的调查。

三、预警预防机制

因应用我公司生产销售药品发现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质量保证部应及时向山西省和忻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西省卫生厅以及山西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

四、应急响应

1、预案启动

发生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由公司总经理宣布启动应急预案。

2、响应程序

因应用我公司生产销售药品发现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应由质量管理部立即报告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西省卫生厅、山西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同时向忻州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忻州市卫生局报告。公司在24小时内发出通知,对所有市场上销售的该批次产品暂停销售,并于24小时内汇总该药品在全国的生产和销售情况上报山西省和忻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西省卫生厅和忻州市卫生局以及山西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药品名称,不良事件表现,发生不良反应和死亡病例人数。通知医疗卫生机构立刻停止使用该药品,统一封存。公司组织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掌握事件的第一手资料。核实该产品的生产批号,在第一时间对引起安全突发事件的药品采取紧急控制措施。

3、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宣布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精选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办税服务厅管理,有效处置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发生的突发事件,提高预防和处置应急事件能力,保障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维护国税系统干部职工和纳税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结合区国税局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指突发性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响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窗口正常工作的紧急事件。

突发事件主要包括的内容:

(一)税收业务类:主要包括办税服务厅人员在受理税务登记、申报征收、认证报税、发票发售、__、文书受理等税收业务时,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即时处理,造成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内严重排队拥挤等事件的情况;

(二)信息网络类:主要包括办税服务厅应用的各类软件因网络不通畅、机器故障、断电等原因无法正常运转,影响办理正常业务的情况;

(三)公共安全类:主要包括发生大声喧哗、吵闹、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各类不文明现象,影响办税服务厅正常税收工作秩序的事件;

(四)事故灾害类:主要包括火灾、水灾、雷电、爆炸、触电、疫情等;

(五)其他类:其他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响办税服务厅正常工作开展的紧急事件。

第二章应急处置原则

第三条应急事件的处置应坚持下列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增强忧患意识,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把保障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认真做好应急事件的各项预警预防工作。

(二)统一领导,分级处理。市区国税局成立应急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对应急事件实行统一领导,负责处理本辖区内办税服务厅发生的应急事件。

(三)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充分发挥税务人员的作用,提高对应急事件的反应和处置能力,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调解等多种手段果断处置应急事件,把不良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

(四)因情施策,区别对待。要严格区别对待应急事件中的组织策划者与一般群众。对组织策划者,要密切关注动态,把握有利时机,根据上级指示,严密控制,妥善处置;对一般参与者,认真做好宣传疏导劝阻工作。

(五)保障运行,注重实效。应急事件发生后,要充分利用各种条件,确保办税服务厅各项业务能够及时正常开展,先行处置纳税人需办理的涉税事宜,待应急状态解除后,再补办相关手续。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第四条区国税局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一),统一领导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具体负责指挥、控制、协调应急事件的处置。

第五条应急领导小组下设业务组、技术组、保障组和综合组。

业务组由纳税服务部门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协调、处置业务性应急事件,在应急事件处置期内向上级相关部门报送业务问题提报单,并在应急事件处置完毕后向应急领导小组报送业务性应急事件处置报告;

技术组由信息中心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协调、处理技术性应急事件,在应急事件处置期内向上级信息中心报送技术问题提报单,并在应急事件处理完毕后向应急领导小组报送技术性应急事件处置报告;

保障组由办公室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应急事件处置期内设备供应、车辆安全等后勤保障工作;

综合组由征管部门负责人任组长,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总结应急事件产生的原因、影响的范围及造成的后果,监督应急事件的处置,提出应对应急事件的措施,改进应急事件处置的方法。

第六条办税服务厅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各部门按职责承担,负责区国税局突发事件处置、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四章应急决策程序

第七条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组长或副组长及时召集有关成员初步研究事件情况,并立即通报相关部门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同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上级管理部门,启动应急预案。

第八条应急领导小组召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紧急会议,研究应急处置工作,经确定后由分管领导以及相关部门迅速组织实施,确保人员及时到位。

第九条突发事件处置完后,要及时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并提出加强处置应急事件工作的建议,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第十条突发事件如需对外宣传解释,由区国税局统一做出,未经市区国税局领导同意,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向新闻媒体透露事件的相关信息及发表言论。

第五章应急处置程序

第十一条加强对办税服务厅各项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纳税申报期领导值班制,同时加强与辖区公安部门的联系,保障办税服务厅的工作正常开展。发生应急事件时,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别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一)应急领导小组要及时对办税服务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及时开展疏导、劝解和处置工作,并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随时与各有关方面保持联系,及时沟通情况。

(二)应急领导小组了解原因、经过及诉求等相关信息后,要认真做好书面记录,指引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提供资料,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要明确下一步处理办法及时限。

(三)办税服务厅按照要求,在办理期限内回复当事人、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处置情况。若涉及的问题超越办税服务厅管辖权限的,要在规定处置时限内向应急领导小组请示与办理相关的回复、报告。

(四)办税服务厅应及时掌握接待处置工作中的相关信息,并向急领导小组报告情况,情况紧急或当时不能了解清楚的,应先报简要情况,再报后续情况和处置结果。

第十二条税收业务类应急事件处置程序:

发生税收业务类突发事件后,办税服务厅人员要在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向纳税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维持好现场秩序。同时,应急领导小组业务组应立即组织人员通过增开窗口等方式进行疏导分流,对当场无法办结的业务,原则上只要资料齐全,要先行进行受理,并明确告知纳税人办结时限;保障组应积极提供帮助,负责设备供应、车辆安全等后勤工作;综合组监督应急事件处置的同时,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总结应急事件产生的原因、影响的范围及造成的后果,以提高应对此类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无法处理或需向上级请示的,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报告市局相关负责人。

(一)税务登记业务按以下应急流程处理:

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且自愿留存资料的,能够当场办理的受理即办;无法当场办理的,应收取资料,妥善保管,做好登记,待业务处理恢复正常后及时办理并通知纳税人;

纳税人提交资料不全或不愿意留存资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的资料,做好登记,待业务处理恢复正常后及时通知纳税人补办;

因突发事件导致纳税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办理税务登记业务的,办税服务厅应出具情况说明,不予处罚。

(二)发票发售业务按以下应急流程处理:

对购买发票的纳税人,原则上不留存纳税人的资料,可登记纳税人的联系方式,待业务处理恢复正常后及时通知纳税人。

(三)发票认证业务按以下应急流程处理:

原则上不留存纳税人的发票资料,做好登记,待业务处理恢复正常后及时通知纳税人;

纳税人自愿留存资料的,应收取资料,妥善保管,做好登记,待业务处理恢复正常后及时办理并通知纳税人;

因突发事件导致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办理认证业务的,经办税服务厅出具情况说明,由应急领导小组报请上级税务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协助处理。

(四)税控企业报税业务按以下应急流程处理:

原则上不留存纳税人的资料,做好登记,待业务处理恢复正常后及时通知纳税人。

(五)申报征收业务按以下应急流程处理:

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且自愿留存资料的,应收取资料,妥善保管,做好登记,视同已受理,待业务处理恢复正常后及时办理并通知纳税人;

纳税人提交资料不全或不愿意留存资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的资料,做好登记,待业务处理恢复正常后及时通知纳税人;

因突发事件导致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办理申报业务和税款缴纳业务的,由办税服务厅出具情况说明,不予加收滞纳金和罚款。

(六)文书受理业务按以下应急流程处理:

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且自愿留存资料的,能够当场办理的受理即办;无法当场办理的,应收取资料,妥善保管,做好登记,待业务处理恢复正常后及时办理并通知纳税人;

纳税人提交资料不全或不愿意留存资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的资料,做好登记,待业务处理恢复正常后及时通知纳税人补办。

第十三条信息网络类应急事件处置程序:

发生信息网络类应急事件后,办税服务厅人员要于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向纳税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应急处理,原则上先手工进行受理,并向纳税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应急领导小组技术组成员应第一时间负责对网络系统进行修复。同时,积极协调其他部门或单位进行解决。对于系统无法修复的情况,经市局有关领导批准,应协调其他部门采取“同城通办”等有关措施进行解决。

(一)排队叫号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在叫号机显著位置公告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技术组组长报告,同时抄报分管领导。技术组要及时向维修单位联系维修事宜。同时,办税服务厅采取人工排队的方式办理涉税事项,增加导税员维持办税服务厅秩序。当天不能解决问题时,要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二)税收征管信息系统遭受破坏或其他原因导致系统瘫痪时,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查明事故原因和系统受损情况,按要求上报市局相关领导,属市局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由市局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属电力、电信原因导致事故发生的,要立即与电力、电信等部门协调,保障系统的电力供应和线路畅通。属人为破坏引起的此类突发事件,要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彻底追查事故原因,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第十四条公共安全类应急事件处置程序:

发生公共安全类突发事件后,办税服务厅应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综合组报告,综合组有关责任人要立即引导纳税人到后台进行沟通调解。经了解后如确属工作人员的错误,应由工作人员及时向纳税人道歉,并保证不再出现同样的问题;如果不是,向纳税人解释说明,以便排除误解。对于其他公共安全类事件,办税服务厅人员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后,应急领导小组各部门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应急处理,需其公安部门协助的,应立即进行协调处理。

(一)此类事件发生时,应急领导小组综合组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迅速向市局报告情况,事态紧急时应立即向110报警求助,控制事态发展。

(二)办税服务厅要迅速控制现场,为保证办税服务厅秩序,可将当事人带至指定的分流处置场所进行分流,同时要迅速查明事件原因,并耐心做好纳税人的宣传解释工作,现场主管领导要在职权范围内立即给纳税人以答复;处置工作需要其他部门协助的,应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处置工作。

(三)应急领导小组综合组主要领导要及时对办税服务厅进行指导,并派员指导事发地办税服务厅开展疏导、劝解和处置工作,并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随时与各有关方面保持联系,及时沟通情况。

(四)办税服务厅相关负责人了解原因、经过及诉求等相关信息后,要认真做好书面记录,指引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提供资料,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要明确下一步处理办法及时限。

第十五条事故灾害类应急事件处置程序:

发生事故灾害类应急事件后,办税服务厅人员要立即组织疏散或妥善安置纳税人,并积极开展自救,确保纳税人和自身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与公安、交管、医疗卫生部门联系,以便及时取得帮助。同时,应急领导小组要维护办税服务厅现场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及纳税人财产安全,做好现场的防火、防盗等防护工作,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事故灾害类事件要立即上报市局相关领导。

(一)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

1、应急领导小组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灾害现场,摸清情况,立即向市局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报告;紧急情况下要根据具体灾害需要,先行拨打110或119报警台和120急救台报警后,再向市局报告。

2、办税服务厅在外部救援人员到来之前,组织工作人员开展自救。自救的重点和顺序为:受伤人员、税收票证、财产物资。对抢救出的税收票证和财产物资,由应急领导小组指定两名以上税务干部进行登记和保管。

3、转移后的.第一时间要安排专人清点人数,核对本单位转移出人员,对外单位人员要造册登记。

4、受抢救器械、装备等客观条件限制,办税服务厅自身无法实施自救时,应全力确保受伤被困人员的生命安全,并派员维护现场秩序,等待专业人员到场救援,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灾害现场。

5、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到医院救治,通知伤员家属,协助家属做好对伤员的护理。

6、灾害现场处理完毕后,向市局上报灾害情况书面报告。

(二)各种重大流行疾病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

1、在高危疾病流行期间,要在办税服务厅开展相关的疾病预防宣传,并根据疾病预防中心的统一部署,发放有关的疾病预防药物,预防和避免疾病的感染和流行。

2、在办税服务厅发现疑似病例时,发现人要立即向办税服务厅负责人报告。对发现的疑似病例进行必要的隔离处理,联系120送医院确诊。此后第一时间内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3、如发生的流行疾病得到当地疾病控制中心证实,确属危害性较大,应急领导小组经市局批准,可以采取封锁现场、停止办公等必要的保护措施,并向纳税人发布公告,争取纳税人谅解。

4、对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体检,请求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提供帮助,尽快对办税服务厅进行消毒处理,力争尽快恢复正常工作。

第十六条其他类应急事件处置程序:

发生其他应急事件是,办税服务厅人员要立即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并做好应急处理。对于重大突发性事件,要立即上报市局国税机关。

第十七条秩序重建

突发事件消除后为不影响办税服务厅继续开展工作,事发单位要立即恢复正常工作秩序,继续开展各项工作。对于突发事件消除后,由于办税服务厅软、硬环境受到严重破坏无法正常运转且办税服务厅无能力自行解决问题的,由应急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办税服务厅各相关事项。

(一)办税场所或其内设硬件设施受到严重破坏,短期无法修复的,应急领导小组应请示市局相关领导,经同意后,指定相邻国税办税服务厅代为办理相关涉税事项,或在原地搭建临时工作场所开展工作。

(二)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受到伤害,且无法安排后援力量的,应急领导小组请示市局相关领导,经同意后,从全市系统内抽调人员支援。

(三)由于受到突发事件影响,办税服务厅虽受到一定影响、不能立即恢复正常秩序,但可预计恢复正常工作时间的,办税服务厅要立即在突出的位置张贴公告,告知纳税人恢复正常工作的时间。

第十八条奖惩制度

办税服务厅发生突发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现场工作人员要团结一致、全力以赴采取有力措施平息事件,根据表现分别给予奖惩。

(一)对在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预警及时、处理果断、有效保护生命安、公共财产或控制措施妥当的部门或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由于主观原因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突发事件进一步演变,导致更大损害的,须按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确定责任人的顺序为:办税服务厅负责人(包括在办税服务厅值班的其他领导)、单位主管办税服务厅工作的领导、单位负责人、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办税服务厅没有及时上报的除外)、突发事件现场的党员干部、突发事件现场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十九条宣传教育

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程序,明确各级领导和各岗位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任务和职责。在制定方案时,要结合市区局国税局实际情况,详实具体,方便操作。

加强宣传教育,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紧急情况下转移、逃生、安置等演练活动,增强市区国税系统干部职工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市区局国税干部职工应急反应、处置能力,确保市区国税局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国税队伍的和谐稳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预案由区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精选篇9)

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宿松县20__年春节联欢晚会工作方案》(办〔20__〕67号)的通知精神,我县将于20__年1月24日在宿松县体育馆举行20__年春节联欢晚会。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加强活动期间_疫情防控力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国务院、省、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及上级部门应对疫情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确保春节联欢晚会安全、有序、高质开展为目标,科学制定疫情防控措施,保证晚会顺利开展。

二、工作措施

(一)严格摸底排查。

一是从严把好演职人员关口。所有参加演出或服务人员非禁忌症一律必须全程接种_疫苗,同时不得有与未解除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同住情形。二是各参演单位要精准摸排演职人员30日内是否前往疫情高、中风险地区或疫情非重点地区旅行,是否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接触,建立工作台账,精准掌握活动轨迹、健康状况等,实行动态监测。从20__年1月6日起建立“日报告制度”,疫情防控工作实行“谁选送谁负责、谁带队谁负责”,并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三是摸清全体观众健康状况,组织观众前往观摩的单位要对其成员进行大排查、大起底。重点做到“五个摸清”:摸清是否来自或滞留疫情较重地区;摸清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摸清是否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摸清是否有不适症状;摸清近期活动行踪。确保观摩人员健康安全入场。

(二)有序做好入场安排。

1.全面做好演出场所疫情防控布置,避免人群密集,做好现场环境的清洁消毒工作。

2.在演出场所的进口处设置体温测量通道,所有进入人员需体温正常、“安康码”绿码后凭票入场。进口处应安排专人负责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体温和“安康码”信息监测和登记工作。

3.在演出场所做好疫情防控,配备必要的设备和用品。包括红外测温门、水银温度计、医用外科口罩、消毒液、一次性免洗手消毒液以及足够的洗手设施等。在公共区域应配足洗手消毒剂,随时供参加人员使用。演出前对所有场所和设施开展一次全面的预防性消毒。

4.演出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采取限流、分流等措施,对人员数量、进出、分布等进行规划,减少聚集。参加人员尽可能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在入座、休息、入厕等环节加强人员疏导等组织管理。

春晚演出现场是否组织观众现场观摩届时视疫情形势报县委、县政府确定。

(三)清洁与消毒

1.物体表面清洁消毒。演出场所内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卫生。自演出前7日开始,每天定期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重点对门把手、桌面、椅靠背、水龙头等接触表面增加消毒频次,加强公共卫生间保洁和消毒。

2.垃圾桶消毒。演出场所垃圾收集容器应做到干净整洁,防止满冒现象,及时对垃圾收集容器及周边区域地面进行消毒处理。

3.做好宣传告知工作。通过在场所醒目位置设立告示牌或发放告知书的方式,提示参加人员遵守相关防控要求、注意事项和特殊情况下的&39;求助方式。宣传引导参加人员遵循“勤洗手、戴口罩”等卫生规范,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演出期间不扎堆、减少聚集及不必要的外出等。

三、疫情应对

(一)疫情防控

1.演出前防控措施

所有参演人员、活动场所工作人员要依法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填写“健康登记表”。

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咳痰、咽痛、腹泻、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症状,及时报告,未排除传染病者不得参加。

演出前30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旅居史、与上述地区人员密切接触史的,不予参加。

属于_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且在治疗或隔离期间,或与健康管理期间的同住人员,不得参加。

2.设置临时隔离场所

演出场所设置临时隔离场所,临时隔离场所要设在相对独立区域,与演出现场不交叉,尽可能保持间隔距离。临时隔离场所内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洗手卫生设施、消毒药械。隔离场所产生的垃圾按照医疗废物处置。

3.现场准备

演出前对场地严格做好通风消毒工作,并配备疫情防控物资,过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要摆放一次性免洗手消毒液、洗手液、卫生纸等物品。晚会当天对演出场地进行两次环境消杀,演出期间要开窗通风换气。

合理设置演出场地,减少人员聚集,座位保持适当间距。参演人员、工作人员全程佩戴口罩。

在进入演出场地的相关通道设置体温检测岗,配置体温自动检测设备或设置人工测量体温,每次进入演出场地须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会场。

4.健康宣传

对所有观摩代表、现场工作人员进行_防控知识宣传,强化个人防护意识。

5.督查督导

演出前三天,县卫健委组织人员对演出现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未达到要求的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通报春晚组委会落实整改。

6.异常情况处置预案

异常情况包括:现场体温测量超过37.3°C;有咳嗽、流涕、胸闷、乏力等异常症状。

处置流程:

第一步:要求其戴好口罩,并及时引导至相对独立场所。

第二步:现场工作人员向现场负责人报告,并通知现场医务人员。

第三步:经详细了解仍存在疫情传播隐患,或经水银温度计复测体温仍有发热伴咳嗽等疑似症状者,经现场医务人员初步核查后,由医务人员通知急救车辆规范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

第四步:对疑似症状者经过或逗留区域进行彻底消毒。

发现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及时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并按有关预案进行处置。

(二)医疗保障

1.县人民医院负责医疗应急救治工作,设立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参加演出活动人员出现身体不适等情况,直接拨打县人民医院急诊科主任电话(姓名刘汉,电话13515566966),实行快速转运、救治。

2.在演出现场配备医护人员,负责演出现场医疗应急救治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精选篇10)

为做好项目部施工过程中突发性事件、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建立完善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快速完成事故现场的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建设秩序,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暂行规定》,结合我项目部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的适用范围和应急救援目标

本预案适用于我项目部施工过程中突发性事件、事故和发生的其它重特大事故。包括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重特大火灾事故、重特大交通事故、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特大垮(坍)塌事故。

二、应急处理组织机构网络和职责分工

项目部事故应急处理组织机构网络

项目部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职责分工

三、应急处理程序

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现场的有关单位和部门必须立即向“项目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

2、“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突发事件、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3、应急领导各成员和各抢险救援小组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迅速开展抢险和救援工作。

四、应急处理措施:

1、突发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抢救人员和财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2、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迅速制定抢救方案,最大可能迅速调集人员、车辆和机械设备,迅速投入抢救行动。

3、抢救工作要把职工的生命放在第一位,如有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技术人员根据工程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受灾职工的生活问题,必要时请求公安、消防等部门协助抢险,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4、立即与急救中心或医院联系,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就治。

5、事故现场救助行动中,抢救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五、要求及注意事项

1、应急处理预案启动后,指挥人员必须迅速与各抢救小组组长联系,各抢救小组组长负责招集本小组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各司其责,迅速开展抢救工作。

2、抢救过程中,各抢救小组和参加援救的&39;人员要相互配合,团结一致,树立全局观念,提高抢险救援的效率,各组组长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保证抢救任务完成。

3、加强组织纪律,各抢救小组要严格听从抢险指挥人员的指挥,积极履行职责,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

4、抢救过程中和抢救结束后,各小组人员不得擅离职守,更不得擅自离开。

5、在抢救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六、本预案制定说明

1、本预案管理部门为工程部,根据电力建设事故特点变化和人员变动及时修订。

2、本预案编制、修订后应上报监理公司审定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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