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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模板免费下载(10篇免费下载)

合同可以确保双方在交易过程中按照约定行事,遵守信用,同时也是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怎么写出优秀的施工合同模板免费下载?这里给大家分享施工合同模板免费下载,方便大家学习。

施工合同模板免费下载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保障双方的权益,保证工程发、承包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特订立本合同,本合同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一致同意按合同条款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承包范围:

四、工程内容:配合机器挖土、挖桩间土、土方和灰土回填、地下和地上工程主体施工(未包含电渣压力焊、铁件、马镫、支架制作)砌筑墙体、搭设脚手架及挂安全网等满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其他工作内容,达到主体验收的条件。

五、承包方式

1、人工费(劳务费)清包。

2、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实行包人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保修等全部内容。

六、合同价款

1、最终以双方实际审定的建筑面积(含地下室)乘以元/M2结算。

七、施工日期

主体必须在否则每拖延一天罚总承包价款‰。

八、付款方式

1、根据项目部向建设单位每月报量(完成量)项目部收入人工费的%付给乙方工程款。

2、工程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60日内办理完结算,结算完毕后两个月内,甲方支付剩余工程款至结算款的%

3、其余保修金,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一周内付清。

九、工程质量

1、乙方应严格按设计施工图、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施工,否则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及责任损失由乙方负责。

2、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其中混凝土实体质量必须达到清水混凝土要求)。

十、工程签证

1、施工期间原则上不再发生清工,如确有必要必须事先征得分公司主管经理同意,所需资料齐全,签证经项目经理签字,分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审核后方为有效。清工单价为每工日元整。

2、在施工中,如设备故障维修、停水停电、商品砼不按计划到场所产生误时、误工由项目经理核实,分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审核后方可具实调整。

十一、隐蔽工程验收

分部分项工程达到隐蔽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于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合格资料,经监理及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后即可进行隐蔽;未经甲方签字,乙方擅自隐蔽,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剥露重新验收,如果发现乙方在验收合格后到隐蔽施工前,对合格部分做任何改动,甲方有权进行重新验收,全部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负责;工程各项验收按《建筑工程统一验收标准》规定执行。

十二、甲方工作

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2套,乙方应妥善使用和保管。

2、组织乙方进行图纸会审,负责对乙方工长和技术员进行技术交底。

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监督。达不到要求时,提出整改要求,直至勒令退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从乙方已完工程量中扣回。

4、负责施工现场三通一平,临建办公室、库房、食堂、宿舍、厕所的搭设,数量视情况另议。

5、施工现场的临时供电接线由甲方负责。如乙方自行接线所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6、负责甲方提供的施工用设备安拆和调试。

十三、乙方工作

1、乙方负责工地现场临时设施、道路、管线的保养。

2、现场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人员不称职时,可要求乙方进行更换。

3、工地实行周会制度乙方应在每周(一)下午将《周进度计划》报送甲方,《周进度计划》包括上周计划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本周施工计划。

4、乙方应承担在本工程移交前的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责任。

5、为保证施工质量,对于施工难点、业主易投诉的地点以及标准间,乙方先报施工方案,并做样板,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根据业主在销售过程中的需要,积极配合售楼处样板房及形象展示等工程的施工。

7、乙方项目管理人员在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必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任何职务,如需变更人员安排等,必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

8、乙方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必须由缺席者委托代理人参加,乙方应落实周例会所决定的各项事宜。

9、乙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随时有组织的清理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10、乙方施工完毕后,应负责对因乙方原因人为损坏的市政公共设施恢复原状,若乙方无能力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恢复,由甲方派人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11、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会议纪要约定内容),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减,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1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人员和小型设备在离完毕,做到工完场清,并自行承担有关费用。

13、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配置手机,并保持24小时开机,保证施工期间(特别是紧急情况下)的通讯畅通,同时安排节假日及夜间施工值班。

14、负责劳动力的组织、调配及管理。负责办理现场人员的暂住证手续的办理,其费用自理。

十四、材料、设备供应

1、甲方负责供应采购主体施工用水泥、钢材、商品砼、砂石材料及施工用三大工具,乙方需提天向甲方递交材料供应计划,设备负责供应塔吊、电梯、混凝土搅拌设备、泵送设备、钢筋加工设备、楼内临时供电用配电箱、电锯,甲乙双方必须履行严格的交接签证手续,乙方必须指定人员清点数量、填写材料交接清单,乙方应有指定代表签名,清单一式四份,其中应交甲方三份。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甲方的模板、架管及配件,乙方要负责维修和保养,严禁任意打孔和损坏,如发生打孔和损坏现象,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损失,甲方在结算时扣回。

3、乙方负责工程施工用小型工具,如施工中使用的手推小车、平板振捣器、振捣棒、上水用胶管、配电箱以下的电缆及照明用具等和铁钉、铁丝、脱模剂、垫块、密封条等零星材料其费用已包含在乙方承包费用中。

十五、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按有关规定采取各项安全保证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否则、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所涉及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乙方负责。

2、在集团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文明施工检查中,要达到省级文明工地标准。因乙方原因未达到省级文明工地标准,扣除乙方劳务费总造价的%作为乙方的违约罚款。

十六、工程移交

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后日内完成甲方提出的整改内容,并撤出全部施工人员、(除收尾工程所需的以外),并向甲方递交工程移交书;乙方逾期未向甲方完成上述移交,视同乙方延误工期,乙方承担延误工期的违约责任。

十七、工程保养详见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

十八、如遇不可抗力的战争、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在协商解决

十九、其他

1、材料进厂后不得擅自运出施工现场或出售,如发现有类似现象出现,甲方将处以乙方其材料价值1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上的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2、甲方负责配备塔吊、电梯、混泥土搅拌设备、泵送设备、卷扬机等专业操作人员并负担费用。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

二十、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按实际情况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施工合同模板免费下载篇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遵守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外墙砖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美域美家B2#楼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工程量计算方式

计算方式:按所施工贴砖的实际面积计算。

三、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乙方提供图纸及建筑规范施工,接受质检、监理和甲方的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导和监督,经质检部门,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验评,验评达到标准后,剩余工程款至20__年12月31日前付清。

四、合同价款

外墙贴砖按实际面积计算元/平方米。

五、支付方式

乙方外墙贴砖工程施工大面积做完后甲方付清乙方工人工资。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施工合同模板免费下载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机械设备基本情况

1、机械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2、机械设备型号:__________________

3、机械设备数量:__________________

4、机械设备用途: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设备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

乙方向甲方租用机械设备,该租赁设备仅限于在__________________,用于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第三条、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2、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第四条、租赁期限

1、乙方向甲方租用机械设备的租赁期限共________年________月,甲方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将________(租赁财产)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收回。

2、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办理退场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第五条、租金及结算方式

根据国家规定的________(租赁财产)的租金标准(无统一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商定),乙方每月应向甲方交付租金________元,交纳租金的时间为每月的'最末一日(或双方商定其他时间一次或几次交付)。

风险告知:明确各项金额及支付方式,租金、押金的金额及支付方式等需明确约定,否则极易产生争议甚至诉讼纠纷。在支付租金及押金时,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支付方式。最好是用银行转账方式,以确保纠纷发生时候有充足的支付依据。如果采用现金支付的方式,应注意保管好有效的收款凭证,在纠纷发生时才能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租赁设备的运输、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设备的进场费由乙方负担,退场费由甲方负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七天通知甲方(如果设备实际租赁不足一个月进退场费全由乙方承担)。

2、设备在租赁期间所需的各种油料由乙方负担。

3、设备在租赁期间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协助甲方机手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维修费用在______元以下的由乙方负担,维修费用在______元以上的由甲方负担,所付费用以甲方机手签字为准,由甲方负担的部分从甲方收取设备租赁费中扣除。(易损件如叶片、链条、铰笼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4、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设备因故障造成每月停工三天以上的部分乙方应扣除甲方相应天数乘以8小时的租赁费。

5、租赁过程中的安装、保管、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

乙方:

日期:

施工合同模板免费下载篇4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承租机械设备特签订本合同。

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营盘水—古浪双塔高速公路第五合同段。

2、工程地点:甘肃省古浪县新堡乡。

3、承包方式:以固定单价包月

一、租赁设备数量及单价

本协议单价为固定单价,无论任何原因以后均不作调整。该单价中包括乙方的机械租赁费、税金、利润及协议明示或暗示的一切风险及费用。

二、租赁用途

三、租赁期限

自20_年2月27日起进场至甲方工程不需要为止,若乙方不能按本协议进场时间进场,则按实际进场日期起算租赁费。

四、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配备专人对租赁的机械进行管理调度。

2、提供给乙方驾驶人员食宿。

3、负责制订有关的规章制度,督促乙方认真执行。

4、负责安排、协调乙方机械进行作业。

5、有支付给乙方设备租赁费用的义务。

6、租赁机械的主油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服从甲方的管理,严格执行甲方的规章制度。

2、负责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承担修理费、配件、副油及其他易损材料费。

3、负责司机的日常管理及驾驶人员的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费用的支付。

4、负责乙方驾驶人员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费。

5、为保证甲方可以正常使用机械,乙方必须给所出租机械配备双班司机,保证随叫随到,以满足甲方施工需要。

6、为保证施工机械作业安全,乙方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操作规程进行机械作业,不得违章操作。如乙方机械在作业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事故责任和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7、机械的进出场调遣费由乙方自负。

8、为了维护地方稳定和安全,乙方的驾驶人员不得滋事扰民,不准喝酒,不准赌博、不准打架斗殴,若乙方人员不遵守纪律造成违法乱纪等责任事故时,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为了维护甲方的利益,乙方驾驶人员不准在租赁期内驾驶机械干私活、倒卖油料,若发生此类现象,经甲方管理人员发现一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对前期所有租赁费不予结算支付。

五、结算及支付方式

结算方式:每月20日进行当月结算,每月机械有3天的维修时间,若维修时间超过3天,则根据本协议单价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支付方式:每月结算后支付给乙方当月租赁费的70%,剩余30%待租赁结束后支付给乙方,甲方支付时,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税法完善财务手续,给甲方提供足额的国家正式发票或由甲方代扣代缴税费。

六、违约责任

本协议为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或解除,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履行合同条款或单方面解除合同,视乙方为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不予结算,并要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其他

1、乙方出租给甲方的机械进场后,乙方不得随意调出或调换,如遇特殊情况,须告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乙方自负赢亏,由于乙方管理不善出现亏损时,甲方概不负责。

3、办理结算支付时必须是协议签订人或其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办理。

八、协议的生效与解除

本协议共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方付清租赁费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模板免费下载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现将江门市疾控预防中心二期工程(卫生管理大楼、办公大楼)的砌砖(包括零星砌砖)任务承包给乙方施工,双方本着相互配合的原则,为了把该项工程按时按质量完成施工任务,经双方商议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乙方进场施工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条文。有熟练的操作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服从领导,听从管理人员指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工程进度顺利完成。

一、工程量计算方法:按图纸计算,按红砖的平方数量折算计算每块。

二、付款方式:在施工期间保持生活费用,如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借支,在甲方资金许可的情况下,可按进度支付%的进度款,其余工资待抹灰完成一个月内付清工资款。

三、承包范围:该工程分卫生管理大楼和办公大楼两栋由砌砖班全部承包。

四、工程进度:乙方承包的分项工程施工,必须根据甲方的进度计划,组织人力施工,满足施工需要和进度要求。

五、安全要求:乙方参加施工人员,要接受项目部的安全交底和三级教育,做好个人防护,不得违章作业。

六、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图纸及国家现行验收规范施工。

2、砖砌体水平灰缝的饱满度不少于80%,外墙转角处严禁留直槎,其它临时间断处留直槎必须留设拉结钢筋,上下层砌体通缝不大于3皮砖窗间墙不得留通缝。

3、垂直度每一楼层不得大于5mm,表面平整度不得大于8mm,水平灰缝平直度不得大于10mm,水平灰缝厚度8~12mm,外墙上下窗口偏移不得大于20mm。

4、砌筑砂浆调制应符合配合比要求。

5、每天下班前对自己砌筑的墙体检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立即返工纠正,保证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

七、施工管理要求

乙方人员遵守各项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的合理指挥安排,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接受质量技术交底,撑握操作规范及施工方法。为确保质量和施工进度,根据甲方进度安排组织足够的人员进行施工。

八、材料使用

1、拌制的砂浆严禁按配合比下料,不得多下水泥。

2、在砌筑施工过程中半砌随砌随用,不得剩余。

3、砌筑的落地砂浆班回收使用,不得留有过夜砂浆。

4、每道工序完成做到工完场清,把地面的碎砖余渣清理干净运走。

5、使用搭架砌筑的脚手架随砌体完成即时拆除搬运叠好。

九、文明施工

做好各种材料堆放工作,搞好宿舍卫生,不准在楼上大小便。

十、其它

暂住证费用由乙方负责,安全帽乙方负责保管,照数归还,遗失照价扣款,在工地闹事打架每人每次罚款500元,盗窃公司财物每次罚款300元,上岗不戴安全帽每人每次罚款50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时间:年月日

施工合同模板免费下载篇6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与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共同签订的机械设备租赁协议。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达成下列合同条款。

第一条、 机械设备名称和技术规格要求

1、设备1名称:

2、规格型号:

3、技术要求:

4、需求数量:

5、设备2名称:

6、规格型号:

7、技术要求:

8、需求数量:

第二条、工程名称及租赁地点

1、工程名称:

2、租赁地点:

第三条、租赁时间及计算方法

1、租赁时间:

1.1、设备1 从 年 月 日(设备抵达现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具备作业条件开始)至 年 月 日(甲方通知乙方停止作业止),共计 日历天;

1.2、设备2 从 年 月 日(设备抵达现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具备作业条件开始)至 年 月 日(甲方通知乙方停止作业止),共计 日历天;

2、计算方法:(请选择)

2.1、按月计算:每月工作天数不少于 天,每天不少于 小时;

2.2、按台班计算:每台班按8小时计算,每天8-12小时,按1.5个台班计算,超过12小时,按2个台班计算,不另计加班费;在租期内随时听从甲方安排工作,满足进度要求(含甲方赶工期间对租赁机械的工作时间需求)。

2.3、□按小时计算:

2.4、乙方应将设备每天的使用情况报表送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实际租赁时间以甲方现场负责人确认的书面记录为准,如果使用情况未经确认,结算时不予考虑。

第四条、租赁单价及付款方式

1、租赁单价:

1.1、 月租金:

1.2、台班租金:

1.3、小时租金:

1.4、设备进出场费: ;安拆费:

1.5、若租赁期间,因甲方原因停工,机械停滞期间的租赁费按 元/天收取,并按实际停工天数予以结算。

2、租赁单价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2.1、设备自身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

2.2、司机及辅助工人工资、奖金、补贴、福利及保险等;

2.3、因甲方赶工而需要乙方为租赁设备配置的司机进行加班时的加班费用;

2.4、租赁税金;

2.5、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机械停工费;

2.6、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机械设备的损坏维修费;

2.7、因业主原因造成而甲方又未获得赔偿的损失;

2.8、因天气等原因造成的设备闲置费;

2.9、□ 设备进出场费 □ 安拆费

3、付款方式:

3.1、进度款:

按月支付进度款。乙方每月_X日前将上月机械使用情况报表报甲方现场负责人审核签字,甲方按经审核后的报表数量与双方约定的单价在10个工作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内支付进度款。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提供全额的税务发票,并将向乙方现场操作人员发放工资的记录交甲方备案,否则甲方有权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进度款项并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责任。

3.2、结算:租赁期结束后,乙方将整个期间机械使用情况报甲方现场负责 人办理完工证(格式见附件2),凭审核后的结算价交税,甲方收到乙方的完工证和合法的税务发票后在10个工作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内支付结算款。

4、支付方式:通过□自取支票、□转帐或□银行X月期承兑汇票(甲方不承担未到期的帖息)方式支付。

第五条、甲方责任

1、保证机械进出场道路的畅通,负责机械设备的基础施工(如果有);

2、若租赁机械规格型号发生变化,应提前通知乙方,重新商定其租金;若需 延长租赁时间,应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3、按合同约定办理进度款支付及及时办理结算。

4、甲方指定 为现场负责人,负责现场签证,并协调解决施工中遇到的 问题,协调现场各方的关系。

第六条、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保证机械设备状况良好、完整及安全可靠,符合国家、行业相关 标准及地方法规。如甲方要求时,应提供设备的出厂合格证,年审(检)证明,安装检查验收证明、准许使用证书等。如乙方提供的设备因故障、老化等原因无法使用或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工作能力,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设备。如果乙方不执行上述决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另行租赁其他替代设备。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新租赁设备所有费用)及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工期延误导致甲方的工期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2、机械设备的 □安装、 □调试、使用、保养、维修管理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3、在机械租赁期间,乙方应提供足够的、有经验的并持上岗证的机械操作人员,在甲方的安排下进行机械的使用操作和维修保养工作,甲方有权辞退现场不合格人员并要求乙方在2个工作日内更换合格人员上岗。

4、乙方应提供与所租赁设备相应的操作人员(含因甲方需要赶工时保证按甲方赶工要求而需要的正常工作时间外的乙方操作人员),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现场的规章制度和甲方规定的环保、职业健康方面的要求,服从甲方协调安排,严格配合甲方现场施工需要和作业时间,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要经常按规定检修设备,如因设备故障或乙方操作人员操作不当而出现安全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应给其进入现场的设备购买保险,如乙方未办理相关保险事宜,甲方有权代办并在相应租金中予以扣除。

6、租赁期间,若发生机械故障,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必须在4小时内派人到场维修(如遇暴风雨等特殊原因除外)。

7、若设备每月累计故障停机时间超过24小时,在停机期间每8小时按一个台班扣减乙方当月租金;超过72小时后,乙方必须更换该设备,更换期间甲方将另行租赁其他替代设备,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设备停工租金)及甲方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指定 (联系电话: )为现场负责人,负责现场一切事务。

9、遵守甲方财务管理制度,提供甲方财务要求的相关资料并配合办好税务发票。

10、按时为乙方现场操作人员发放工资,并将工资发放记录提交甲方备案。

第七条、环保要求和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在机械设备安装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以及甲方现场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油污、噪声、烟尘等对环境的有害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对产生的污水、有毒有害废弃物等应按要求处置;

2、乙方违反环境管理有关条例时,甲方将对乙方处予1.5倍的政府罚款;每发生一起公众投诉或媒体曝光事件甲方将对乙方处予1000-10000元的罚款;施工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应立即纠正并将处予500-1000元罚款。

3、机械在开机操作前,乙方应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鉴定验收,包括是否漏油及噪声、烟尘是否超标准等,验收合格方能操作;

4、机械设备退场前,乙方应将现场清理干净,设备不得漏油,并清理废弃杂物,做到工完场清。

5、不按规定戴其他防护用品,每人次扣50元;在施工区域内,若乙方人员不戴安全帽,每人次扣100元;禁烟区吸烟,每人次扣100元;不系安全带,每人次扣200元;酒后上班,每人次扣200元;第二次发现同一人犯同一错误,加倍处罚。

6、在施工区域内,若乙方人员参与打架斗殴等影响甲方形象的事件,不论任何原因,每起事件甲方对乙方罚5000元,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也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合同终止:

甲乙双方中的任一方,在对方严重违约或在被警告后仍继续不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的情况下,可以向对方发出通知终止合同。终止合同供应关系不影响已发生的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由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一种):

一、 向 人民法院起诉

二、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在争议解决以前,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第十条、合同组成

乙方提供相关机械资料及其援引文件,双方在签订合同后的往来文件、双方对本合同的修改、补充,虽未在本合同中全部列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其它

1、任何有关本合同内容的任何形式的变更均需采取书面形式进行。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盖章后,供需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签字盖章后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模板免费下载篇7

甲方(发包人):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等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工程项目劳务承包给乙方,由乙方组织安排劳务和劳动力并具体施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奖罚分明的原则,特签署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项目名称、地址:第二条、承包方式:施工劳务人员大包干,部分小材料与机械。

第三条、承包内容及范围:

第四条、工期及甲方要求

第五条、承包价格及结算方式

第六条、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第七条、奖罚专用条款

第八条、其他未尽事宜

具体内容:

1、砼班组承包方式及内容:

1)施工图纸(己方复印)

2)结构上所有砼浇筑,包括:塔吊基础、井桩、垫层、保护层、筏板、±0.000以上和楼层墙板浇砼,屋面浇砼和二次结构浇砼等所有砼浇筑。

3)现场照明甲方提供镝灯一个,其余材料及照明器具(抹子灰板、振动板、振动机、震动棒、铁锹、灰盘、对讲机、雨鞋、雨衣、塑料手套等一切小型工具和用具由乙方负责)。

2、工期及甲方要求:

1)乙方进场前,必须提交砼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该方案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必须按照方案配备人力并进行施工。

2)乙方根据甲方下达的进度计划按周向项目部提交各工种用工计划和劳动力安排计划,经项目部同意或批准后,乙方不得任意变动和调整。

3)在砼浇筑过程中,井桩振捣必须密实,不得出现坍落现象。桩口必须用木抹压平,井桩顶面平整、整洁、及时浇水养护。在测试试验时做好动测准备,必须振捣合格。

4)在垫层浇筑砼时必须压光,按标高不得超出±0.5mm并及时养护。如多打灰或少打灰影响质量和浪费材料由你承包班组负责。

5)在保护层浇筑时不得将砂浆打入井桩内,如打入井桩应及时清理干净。以免造成断桩影响质量,不得破坏防水,必须压光表面,并保持在放线前清洁。6)在浇筑剪力墙时振捣必须密实,不得出现蜂窝麻面和气泡,并且振捣时配合专业振捣工和找平抹灰工。如出现麻面应及时派人修补并且保证砼的观感。

7)在平板振动时必须使用平板振捣器,尤其楼层面上反部分必须振捣密实,不得有漏筋现象。

8)在振捣时不得长时间振捣某一点,造成跑模、漏浆严重由你班组负完全责任。

9)所有砼浇筑8小时后必须进行养护。

10)在打灰前各班组清理好自己剩余材料后,楼层由你班组进行清扫。如果其他工种没有清理完成,你班组所产生的清理费用由其他班组负责,并当月补偿你班组。你班组并承担布料机以及泵管加固、安装、顶撑、清理、疏通、拆卸等一切工作以及工作的一切费用。

11)在砼浇筑时,如出现机械异常,必须积极配合处理,并清理处理好余灰,不得随地乱扔。

12)在砼浇筑完之后泵车下面和楼层的余灰必须清理干净。

13)在洗泵管时的余水不得随地乱洒,每次浇完后,必须处理完余渣。

14)在浇筑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钢筋和模板。

15)在模板拆除后及时清理楼层的.加灰和落地灰,保持楼层内干净整洁。

16)在浇筑砼过程中不得随意把砼撒落在外架和隔离层上。如有以上各种情况将进行处罚,并且勒令你班组及时处理。

17)必须服从现场值班人员的管理和安排

18)在浇筑前必须堵好地面与墙角的缝隙以及楼梯踏步口钢丝网绑扎等。

3、承包价格与结算方式:

垫层、保护层、筏板每立方米20元,筏板以上每立方米30元结算(其中清理楼层每立方3元),每月按你班组所完成的工程量的60%结算(结算方量以公司结算为主)。年底结算80%,剩余工程量结算在建设单位验收竣工之后付清。

4、安全文明施工:

1)砼的损耗不得超出控制范围,如超出按原材料照价赔偿。

2)各种机械操作必须是专业操作人员持证作业,其他人不得私自使用,并且所有机械由专人管理和维修,如损坏在当月结算中按原价扣除。

3)为了体现文明施工和规范的劳务单位,上班时必须佩戴好安全器具不得在上班喝酒。在我公司不得打架滋事,不得野蛮施工。

4)操作面必须保持整洁,工完料清,不得随地大小便,丢弃垃圾和杂物。

5)各工种必须保护好成品,严格按《成品保护措施》进行施工。任何班组破坏任何班组的成品按原费用的2倍赔偿,在当月结算中扣除。6)各种机械必须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操作,如果出现任何机械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7)邻舍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和使用不合格的各种电器设备,如出现用电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8)现场所有的原材料和成品料必需按指定的地方堆放整齐,如果文明施工达不到要求按你班组的所承包价下浮5%并处罚款。

9)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应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和分包队伍的管理办法,若乙方故意违反规定,除按规定处罚外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奖罚专用条款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进度。

1)在周计划未完成并无特殊原因,质量、进度滞后1周内无故拖延1天按20__元进行处罚,从当月结算中扣除。

2)在1月内故拖延工期质量3天以上(包括3天)按月5000进行处罚。如多次无故拖延工期影响质量勒令退场,结算按所承包价的70%结算,并扣除所有罚款和误工费用。

3)在主体竣工总计划中累计拖延10天以上(包括10天)按承包价格10%下浮,在总结算时一并扣除。

施工合同模板免费下载篇8

甲方(用工单位):

乙方(劳动者)姓名:

根据甲方施工生产需要,甲方决定聘用乙方到甲方工地从事临时性工作,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临时性用工劳务合同,双方应当依法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受聘期限经双方协商,聘用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劳动报酬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的劳动报酬按每月元(大写)人民币支付。

2、该工资包括甲方单位为乙方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个人所得税、各种节假日加班及中夜班补贴、绩效工资、生活费、日常交通费等。

3、每月三天(含三天)以内的病、事假工资照发,但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三天以上的病、事假亦须履行请销假手续,聘用工资按实际请假天数减发。

4、甲方为乙方提供受聘期间的住宿。

5、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不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工作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在受聘期间采取不定时工作方式。

四、社会保险:

鉴于国家省内和省际社会保险统筹及其配套办法尚未健全和完善,甲方又系跨省、区作业的流动施工单位,乙方工作地变动频繁这一实际,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按__省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将社会保险中甲方应为乙方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等按月计入在乙方工资清单中一并支付给乙方,由乙方本人自行到其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机构缴纳,若乙方不参加社会保险,其责任自行承担。

五、乙方服从甲方的管理,受聘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指挥,并应遵纪守法,树立吃苦耐劳的精神。

六、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和职业危害防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工具。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必须注意安全,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制度及其标准。如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贵州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和铜仁地区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之规定办理。

七、合同期内,如乙方不能胜任甲方安排的工作或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已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如甲方违反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乙方也有权提出解除与甲方的合同,但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前,均应提前七天告知对方。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模板免费下载篇9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规、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4、结构形式: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承包内容详见设计的邻水县教育局施工图设计图纸和子项名称场区工程施工图。包括装饰、水、电、化粪池、散水等。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开工通知为准)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1、乙方承包的全部工程质量目标为达到国家及广安市规范要求,验收合格,有防水要求的,防水施工合格率达到100%。若部分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直到符合规范标准条件,工期不得顺延。

2、乙方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必须配备与本合同施工派驻人员备案一致的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进度保证体系,施工技术力量不能满足本工程要求的乙方应及时进行调整。

3、本工程采用自拌,标号满足设计C30砼。

五、合同价款及承包方式

1、承包方式:本工程乙方依照施工图及施工会审纪要、施工组织设计、现场施工条件、合同条款。包人工、包材料、包设备安装、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施工期间水、电费和综合费用等,本合同造价实行一次性包干的承包方式(所有税款由甲方代扣、代缴)。无论市场物价、人工工资或政策发生任何变化,本项目合同造价不作任何调整。本工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甲方购买。

2、合同价款:工程造价每平方米800元。建筑面积约1098平方米(以竣工的建筑施工图实际为准)金额约人民币878400元(大写:捌拾柒万捌仟肆佰元整)。

3、乙方负责解决用水用电的管理及费用(乙方自行安装水电表计量计费,并自行缴纳水电费);乙方在施工期间内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的使用、生活生产临时设施及材料堆场地以及部分项目施工完毕后的修补,包括施工完工的成品保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六、工程进度及付款方式

1、工程进度及其它要求

(1)以开工通知为准,甲方宏观控制乙方工程进度为:主体工程在2个月内完成;室内外装饰工程在2个月内完成(含室内垫层、细石砼找平);验收合格完善各种资料并备案。

(2)竣工前乙方清理建渣完毕,拆除机械设备和临时设施。

2、工程款的支付方式:本工程压层付款,板面完成封顶前预付款不超过20万,竣工完善、职能部门验收合格付总造价的95%,剩余5%质保金在两年内付清。

七、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承担总造价10%的违约金。若甲乙双方有争议部分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下,起诉邻水县人民法院裁决,保护双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模板免费下载篇10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相关的合同范本弱电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绿化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装修施工协议书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1234567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1234567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三、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1234567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四、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五、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1234567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六、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七、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1234567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八、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1234567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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