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 > 开车 > 驾照考试技巧 > 科目二 >

科目二考试哪些情况被判为不合格

时间: 燕华2 科目二

科目二考试哪些情况被判为不合格

  科目二考试哪些情况被判为不合格?参加科目二所有考试项目时,出现下面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

  科目二考试出现以下情况,被判为不合格:

  1、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2、不能正确使用灯光、雨刮器等车辆常用操纵件的;

  3、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低头看挡或连续2次挂挡不进的;

  4、行驶中空挡滑行的;

  5、行驶中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的;

  6、考试未按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

  1、车辆停止后,汽车前保险杠或摩托车前轴未定于桩杆线上,且前后超过50厘米的;

  2、起步时间超过规定时间的。

  倒车入库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

  1、不按规定线路、顺序行驶的;

  2、车身出线的;

  3、倒库不入的;

  4、中途停车的。

  侧方停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

  1、车辆入库停止后,车身出线的;

  2、中途停车的。

  直角转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

  1、车轮轧道路边缘线的;

  2、中途停车的

  曲线行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

  1、车轮轧道路边缘线的;

  2、中途停车的。

  科目二合格标准

  满分为100分,设定不合格、减20分、减10分、减5分的项目评判标准。符合下列规定的,考试合格:

  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成绩达到90分的;

  报考其他准驾车型成绩达到80分的。

3299